【学校30%绩效工资发放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系统绩效工资改革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30%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该方案旨在合理分配绩效工资,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一、方案概述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我校将教职工工资中的30%作为绩效工资部分进行分配。该部分工资不再与基本工资挂钩,而是依据教师的工作量、教学质量、教学成果、师德表现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定,并通过量化指标进行考核和发放。
本方案适用于全体在编在职教师,不包括行政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
二、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1. 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根据教师实际承担的教学任务、工作量进行分配。
2. 注重实绩,优绩优酬: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科研成果等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3. 公平公正,透明公开:考核标准明确,过程公开,结果公示。
4. 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鼓励教师积极进取,提升整体教学水平。
三、绩效工资发放标准(示例)
| 考核项目 | 权重(%) | 说明 |
| 教学工作量 | 30% | 包括课时数、班级管理、课外辅导等 |
| 教学质量评估 | 25% | 学生评教、同行评议、教学检查结果 |
| 教育教学成果 | 20% | 教学比赛获奖、课题研究、论文发表等 |
| 师德师风 | 15% | 校园行为规范、学生满意度、同事评价 |
| 工作纪律 | 10% | 出勤情况、请假记录、工作态度 |
四、绩效工资发放流程
1. 制定考核细则:由教务处牵头,联合教研组制定详细考核标准。
2. 组织考核评价:每学期末开展一次全面考核,涵盖教学、科研、师德等方面。
3. 公示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经校务会审核后,向全校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 发放绩效工资: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核定金额发放至教师个人账户。
五、注意事项
- 教师应积极配合考核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校务委员会提出申诉。
- 绩效工资发放不得挪用或截留,确保专款专用。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我校将进一步优化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推动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育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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