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瓶装饮用水国家标准】引发关注。我国对瓶装饮用水的生产与销售有着严格的国家标准,以确保消费者饮水的安全与健康。《瓶装饮用水国家标准》(GB 19298-2014)是目前现行有效的标准,适用于以地下水、地表水或公共供水为水源,经加工制成的瓶装饮用水产品。
该标准从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多个方面对瓶装饮用水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以下是对该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总结,并通过表格形式直观展示。
一、主要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天然矿泉水、天然水、饮用纯净水等为原料,经加工后灌装在塑料瓶、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的瓶装饮用水。
2. 感官要求
瓶装饮用水应无色、透明,无异味、无异臭,不得含有肉眼可见的杂质。
3. 理化指标
包括pH值、总溶解性固体、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等项目,具体数值根据不同的水源类型有所不同。
4. 微生物指标
对大肠菌群、致病菌等微生物含量作出严格限制,确保产品卫生安全。
5. 其他要求
如标签标识、包装材料、运输储存条件等均有明确规定。
二、瓶装饮用水国家标准主要指标对比表
指标项目 | 天然矿泉水 | 饮用纯净水 | 天然水 |
pH值 | 6.5~8.5 | 5.0~7.0 | 6.5~8.5 |
总溶解性固体 | ≥500 mg/L | ≤10 mg/L | 50~1000 mg/L |
氯化物 | ≤250 mg/L | ≤20 mg/L | ≤250 mg/L |
硫酸盐 | ≤250 mg/L | ≤20 mg/L | ≤250 mg/L |
硝酸盐(以NO₃⁻计) | ≤10 mg/L | ≤10 mg/L | ≤10 mg/L |
大肠菌群(MPN/100mL) | ≤3 | 不得检出 | ≤3 |
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等)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三、结语
瓶装饮用水国家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对于规范市场秩序、提升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监管部门也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标准的有效执行。消费者在选购瓶装饮用水时,应注意查看产品标签及执行标准,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保障自身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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