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隐患排查与治理机制,推动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监管,确保隐患发现及时、整改到位、防范有力,全面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及相关场所,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域、设备设施运行等环节。凡涉及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源、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等均纳入排查治理范围。
二、职责分工
1.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定期听取隐患排查情况汇报,对重大隐患进行决策处理。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隐患排查计划,组织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台账管理。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岗位人员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
4. 全体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主动报告发现的安全问题,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隐患排查方式
1. 日常检查:由各岗位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 定期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按月或季度进行系统性检查,重点检查关键设备、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
3.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时期、特定任务或新工艺、新技术应用等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
4. 专家检查:聘请外部安全专家对复杂隐患或重大风险点进行评估和指导。
四、隐患分类与分级
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将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 一般隐患:指危害较小、整改难度不大,能够立即或短期内整改完成的隐患。
- 重大隐患:指危害较大、整改难度高,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需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隐患整改与闭环管理
1. 发现隐患后,应立即采取临时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2. 对于一般隐患,由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至安全管理部门。
3. 对于重大隐患,应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所需资源,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4. 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确认隐患消除后方可销项,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六、信息报送与档案管理
1. 各级隐患排查情况应及时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定期向上级汇报。
2.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内容包括隐患描述、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间、复查结果等。
3.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便于追溯和监督检查。
七、监督与考核
1. 公司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 对未履行隐患排查职责、隐瞒不报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3. 鼓励员工积极举报安全隐患,对提供重要线索的员工给予奖励。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单位应结合实际,细化本制度的执行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通过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