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书】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25年4月5日在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签署:
甲方(卖方):张三
身份证号:320101198001011234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23号
联系电话:13812345678
乙方(买方):李四
身份证号:320101198505051234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456号
联系电话:13987654321
鉴于甲方拥有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某小区的一处房产,建筑面积为85平方米,房屋性质为住宅,现拟将该房产出售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产基本情况
1. 房屋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23号XX小区X栋X单元XXX室
2. 建筑面积:85平方米
3. 房屋结构:三室两厅一卫
4. 房屋用途:自住
5. 房屋权属: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二、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1. 双方约定该房产的总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元)。
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支付定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作为购房意向金。
3. 余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元)应在办理完房屋过户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4.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三、房屋交付
1.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全部房款后十日内将房屋钥匙及相关物业资料交付乙方。
2. 甲方应确保房屋内无遗留物品,并结清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四、税费承担
1. 本合同所涉及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 若因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期交房或存在隐瞒房屋真实情况的行为,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已付款项并赔偿损失。
2. 若乙方未按时付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其他条款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2025年4月5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2025年4月5日
(注:本合同仅为示例文本,实际使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专业律师审核并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