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记录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各类会议的组织与管理,确保会议内容的真实、完整和有效传达,提升工作效率与决策质量,特制定本《会议记录规章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在召开正式或非正式会议时的相关记录工作。
一、会议记录的基本要求
1. 会议记录应由专人负责,通常由会议主持人指定或由参会人员轮流担任。
2. 记录人员需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与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准确理解会议内容并进行简明扼要的整理。
3. 所有会议记录必须客观、真实,不得擅自添加个人意见或主观判断。
4. 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缺席人员、议程事项、讨论过程、决议结果及后续行动计划等。
二、会议记录的格式规范
1. 应明确标注“会议记录”,并注明会议类型(如例会、专题会、总结会等)。
2. 会议基本信息:包括会议日期、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会人员名单。
3. 会议按议程顺序逐条记录,重点突出关键问题、讨论要点及最终决定。
4. 后续安排: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人、完成时限及跟进方式。
5. 附件说明:如有相关文件、资料或图片,应在记录中注明并附上。
三、会议记录的提交与存档
1. 会议结束后,记录人应在24小时内完成初稿,并提交给主持人审核。
2. 审核通过后,会议记录应于3个工作日内归档至公司档案系统或相关部门。
3. 涉及重要决策或敏感信息的会议记录,应严格控制查阅权限,确保信息安全。
4. 所有会议记录应保留至少三年,以备查阅和审计需要。
四、会议记录的使用与监督
1. 会议记录作为公司管理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应定期查阅并落实相关决议。
2. 对于未按要求执行会议记录工作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罚。
3. 公司管理层将不定期抽查会议记录的完整性与准确性,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2.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通过严格执行本《会议记录规章制度》,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会议效率与管理水平,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