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各市、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质量监管职责,提升我省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现就加强当前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产品,加强风险防控
针对食品、药品、儿童用品、家用电器、建材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产品,要加大抽检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要及时依法查处,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三、推进智慧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质量监管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加快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实现从生产到流通全过程可追溯。鼓励企业运用现代质量管理方法,提升自身质量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广泛开展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增强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通过多种渠道普及质量知识,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质量、维护质量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
加强对质量技术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专业素养。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确保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廉洁,树立良好的监管形象。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为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