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改革住宅集中供热收】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集中供热收费管理,优化供热服务机制,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推进住宅集中供热收费改革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改革,逐步建立科学、合理、透明的供热收费体系,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求,促进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改革目标
本次改革旨在实现供热收费的公平、公正、公开,推动供热企业与用户之间的良性互动。鼓励采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进行供热计量和收费管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
三、规范收费管理
各供热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及本市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严禁擅自提高收费项目或变相增加用户负担。同时,要加强对供热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供暖质量稳定可靠。
四、加强政策宣传与指导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及时解答职工疑问,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理解和支持改革工作。市税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五、强化监督问责
对于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共同推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集中供热收费改革取得实效。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