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店内部管理,提升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确保门店运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药店员工考勤管理规范》。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岗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兼职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
一、考勤方式
药店实行打卡签到与电子考勤相结合的方式,员工需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并在指定地点完成签到。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岗,须提前向主管报备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调整考勤记录。
二、工作时间安排
1. 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8:30至下午6:30,具体根据门店实际营业情况可适当调整。
2. 员工应严格遵守排班表,不得擅自调班或替班,如确需调整,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
3. 休息日及节假日安排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执行,员工需提前申请请假手续。
三、迟到与早退
1. 迟到是指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岗位,超过15分钟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未到岗者,按旷工处理。
2. 早退是指未完成规定工作时间提前离岗,超过10分钟视为早退。
3. 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或扣发部分工资处理。
四、请假与休假
1. 员工因病、事、婚、丧、产等情形需请假时,应提前填写请假单,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事假需说明具体原因,且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3. 年假、婚假、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员工应提前报备并做好工作交接。
五、加班管理
1. 因门店业务需要,员工需加班时,由店长或主管统一安排,并记录加班时间。
2. 加班需经本人确认后方可计入考勤记录,加班补贴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 员工应合理安排个人时间,避免频繁加班影响正常生活与工作状态。
六、考勤监督与奖惩
1. 考勤记录由店长负责统计与审核,每月汇总后提交人事部门备案。
2. 对于长期出勤良好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表彰或奖励;对于屡次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将依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3. 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药店管理层所有。
2. 如遇特殊情况,经管理层讨论后可对本制度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通过严格执行本《药店员工考勤管理规范》,有助于提升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为顾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推动药店整体运营效率的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