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共同发展,加强校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开展教育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本协议旨在通过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人才共育等方式,推动双方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合作,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共同培养高素质人才。
二、合作内容
1. 教学合作:双方可在课程设置、教学资源开发、师资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
2. 科研合作:鼓励双方教师联合申报课题、开展学术交流与科研项目。
3. 实践基地建设:乙方为甲方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场所,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实践教学支持。
4. 人员交流:双方可互派教师、管理人员进行短期交流或挂职锻炼。
5. 其他合作形式:根据实际需要,双方可协商开展其他形式的合作。
三、合作方式
1. 双方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由专人负责协调合作事项。
2. 合作项目需制定详细计划,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备案。
3. 合作过程中如遇问题,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四、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合作内容安排相关教学及实践活动,并对乙方提供的资源进行合理使用。
2.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教育资源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工作。
3. 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政策,确保合作活动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五、保密条款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资料、科研成果、管理经验等,均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或重新签订协议。
七、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