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农村数字化转型,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部署,现就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技术正逐步渗透到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的各个方面。在这一背景下,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已成为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方式,探索符合我国农村实际的数字化发展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试点工作旨在通过政策引导、资源整合和示范带动,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率先开展数字乡村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重点围绕智慧农业、农村电商、数字治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开展系统性探索与实践。
各地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组织保障,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数字技术与“三农”工作的深度融合。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试点建设,发挥企业在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共同构建多元参与、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通过试点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助力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经验,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并为全国范围内推广积累有益经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