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分子公司的管理,明确分子公司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分子公司在集团整体战略框架内高效运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的所有分子公司。各分子公司应严格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三条 分子公司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级管理;
(二)权责分明,相互协调;
(三)科学决策,民主监督;
(四)注重实效,持续改进。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能
第四条 分子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其中董事会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及管理层工作的监督,管理层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第五条 分子公司董事会成员由集团公司委派或推荐产生,董事长由集团公司指定。监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监事由集团公司派出。
第六条 分子公司管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组成,总经理全面负责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进展。
第三章 运营管理
第七条 分子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第八条 分子公司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以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第九条 集团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和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分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分子公司应及时响应并落实相关要求。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条 分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统一要求编制年度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任何超出预算范围的资金支出均需事先获得批准。
第十一条 分子公司应按时向集团公司提交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接受审计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到位。
第十二条 分子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或进行高风险投资活动,确有必要时须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 监督考核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将定期对分子公司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重点考察其经营业绩、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四条 对于表现优秀的分子公司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存在问题较多或者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则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集团公司所有。如遇特殊情况需修改本办法条款,须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六条 各分子公司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公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