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确保社会稳定和谐,特制定本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本制度旨在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综合治理工作应坚持党的领导,贯彻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遵循依法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注重源头治理,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效能。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监督落实。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范围,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具体措施与实施步骤
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活动,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2. 完善监控网络,增强技术防范能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监控体系。
3. 严格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检查机制,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4.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突出的社会问题。针对特定领域或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专项治理措施。
5. 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关键时刻能够迅速反应。
四、考核评估与奖惩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各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对于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则予以问责处罚。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所有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的一些基本规定。希望通过大家共同努力,能够有效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促进社会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