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加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村民理事会是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民代表组成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和决策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 村民理事会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村委会开展工作,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村内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村民理事会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包括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的村民。
第五条 村民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与执行。
第六条 村民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并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村民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指导下,参与村级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监督村务公开,确保村民知情权。
第八条 协助村委会处理村民反映的问题和诉求,调解邻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第九条 组织村民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村民精神生活,提升村民素质。
第十条 推动村民参与环境保护,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村民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需经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收入支出必须公开透明,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三条 定期对理事会成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十四条 对违反章程规定的理事会有权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可提请村民代表大会罢免其职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村民代表大会所有。
第十六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本章程时,须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以上就是《村民理事会章程最新》的内容概要,希望每一位村民都能积极参与到村庄的发展中来,共同建设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