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费用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费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 费用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涵盖所有费用项目,确保无遗漏。
(二)真实性原则:数据真实可靠,不得虚报或隐瞒。
(三)效益性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济效益。
(四)可控性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有效管控。
第二章 预算编制
第四条 每年年初,由财务部门牵头组织各部门编制年度费用预算草案。预算草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人员薪酬;
(二)办公经费;
(三)差旅费;
(四)业务招待费;
(五)其他杂项开支。
第五条 各部门需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合理预测各项费用,并提交至财务部门审核汇总。
第六条 财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上报的预算草案进行综合平衡与调整,形成初步方案后提交管理层审议批准。
第三章 审批流程
第七条 所有费用支出均须经过严格审批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填写《费用报销单》,详细注明事由、金额等信息;
(二)经办人签字确认;
(三)部门负责人审核;
(四)财务部复核;
(五)总经理最终批准。
第八条 对于超出预算范围的重大支出事项,还需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四章 执行监控
第九条 已获批准的费用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用途或超支。
第十条 财务部门定期统计分析各部门的实际开支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偏差现象。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五章 考核奖惩
第十二条 将费用预算控制效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部门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十三条 对于严格执行规定、节约成本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反之,则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经济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完善本办法时,须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