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五不准”强调了对耕地的严格保护措施:
1. 不准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
2. 不准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耕地用途。
3. 不准违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
4. 不准破坏耕地耕作层进行建设活动。
5. 不准违反规划随意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
其次,“六不报批”则从审批程序上加强了管控力度:
1. 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不予批准。
2. 对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措施的项目不予批准。
3. 对占用基本农田且无替代方案的项目不予批准。
4. 对涉及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未处理到位的项目不予批准。
5. 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
6. 对未按规定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项目不予批准。
通过实施上述政策,可以有效防止耕地被不合理占用,确保农业生产用地的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地政府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