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因空气重污染(包括但不限于PM2.5、PM10等污染物浓度超标)引发的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成立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由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以下工作:
-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测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协调各部门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 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限制高排放车辆上路行驶;优化公共交通运行方案,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 工业主管部门:督促工业企业采取限产或停产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 教育部门:指导学校暂停户外活动,必要时调整教学计划。
- 卫生计生部门:加强医疗救治准备,做好呼吸道疾病患者的诊疗服务。
三、预警分级与响应机制
依据空气质量指数(AQI)水平将预警分为四个等级:
- 蓝色预警:当预测未来48小时AQI>200且<300时启动;
- 黄色预警:当预测未来72小时AQI>300且<400时启动;
- 橙色预警:当预测未来72小时AQI>400且<500时启动;
- 红色预警:当预测未来72小时AQI≥500时启动。
各级别预警对应不同的响应级别,从轻微到严重依次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各级响应期间需严格执行相应级别的管控措施。
四、具体应对措施
(一)一般性措施
1.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
2. 增加洒水频次以降低扬尘污染;
3. 减少非必要性的大型户外活动。
(二)重点区域管控
在重点区域内实施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如禁止建筑工地施工、控制工业生产规模等。
(三)特殊人群保护
重点关注儿童、老年人以及患有慢性病等敏感人群,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五、后期恢复与总结评估
污染结束后,立即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同时对本次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查找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六、附则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市人民政府所有。
以上即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基本框架,请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具体内容。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同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