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全体在职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师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分分类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II类学分两大类:
1. I类学分:由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予。
2. II类学分:由院内组织的学术活动、培训课程等授予。
三、学分获取方式
1. 参加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 完成院内指定的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
3. 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科研成果;
4. 其他符合规定的学分获取途径。
四、学分登记管理
1. 学员需在每次参加学习后及时填写《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并提交至科教科审核;
2. 科教科负责统一收集、整理并记录每位学员的学分信息;
3. 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全面汇总,并将结果公示于院内公告栏。
五、监督与检查
1. 医院成立专门的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所得学分,并给予相应处罚。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所有。
通过上述措施,我们期望能够有效促进全院职工积极参与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也希望各位同仁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