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与规范,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泰安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素质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过科学合理的考试评价机制,引导学校改进教学方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 公平性原则:确保每位考生享有平等的考试机会,维护考试的公开透明。
2. 科学性原则:优化考试内容与形式,注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核心素养。
3. 导向性原则:充分发挥考试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等学科,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占120分;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按一定比例计入总分。具体分值分配详见附件。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6月中旬至下旬,具体日期由市教育部门统一发布。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合理,便于考生发挥最佳状态。
四、命题与阅卷
1. 命题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注重基础知识与能力考查相结合,减少机械记忆型题目,增加开放性、探究性试题的比例。
2. 阅卷工作实行网上评卷,确保评分标准统一、客观公正。同时加强监督,防止舞弊行为发生。
五、保障措施
1.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考试组织工作,提前做好考务人员培训、考场布置等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 加强宣传引导,让广大师生和家长了解考试政策,消除不必要的疑虑。
3. 完善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应对措施,保障考试安全稳定。
六、总结与展望
本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仅是对初中阶段学习成果的一次检验,更是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契机。希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优化育人模式,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反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
泰安市教育局
2018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