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确保电子政务活动中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认证中心”)特制定本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业务规则。
一、服务范围
本业务规则适用于认证中心提供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认证与验证等服务。认证中心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子认证服务。
二、用户责任
1. 用户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利用认证服务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2. 用户需妥善保管自己的私钥及相关密码,如因保管不善导致的信息泄露或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3. 用户在使用认证服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及信息安全的规定,不得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
三、认证流程
1. 用户申请:用户向认证中心提交电子认证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材料。
2. 审核批准:认证中心对用户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批准其使用电子认证服务。
3. 签发证书:认证中心根据批准结果签发数字证书给用户。
4. 使用服务:用户可凭借获得的数字证书开展电子政务活动。
四、服务终止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认证中心有权终止用户的电子认证服务:
1. 用户违反本业务规则或国家法律法规;
2. 用户不再需要继续使用该服务;
3. 其他合理理由。
五、争议解决
若用户与认证中心之间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附则
本业务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所有。认证中心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规则的权利,并将在调整前予以公告通知。
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致力于构建一个更加便捷高效、安全可信的电子政务环境,欢迎广大用户积极使用并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