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患者XXX,性别女,于XXXX年XX月XX日因分娩入住我院妇产科。经详细检查与专业评估,现对其难产情况作出如下诊断:
患者在分娩过程中出现宫缩乏力、产程延长等典型难产症状。具体表现为:第一产程时间超过18小时,第二产程持续3小时仍未顺利娩出胎儿,且伴随胎心异常及胎儿窘迫现象。基于上述临床表现及相关辅助检查结果(如B超显示胎儿位置不正),我们确认该病例属于难产范畴。
鉴于此状况,医生团队决定采取紧急剖宫产手术以确保母婴安全。手术过程顺利,母子均安。术后继续密切观察并给予相应护理措施。
特此证明!
医院名称:XXXXXXXX医院
出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注:本证明仅用于说明医疗事实,不作为法律依据使用。